《易经》第六十二卦 小过 雷山小过 震上艮下 rBJcQ={z
yS)ehoqY`&
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 !7p2:L)
[f`A [
*
彖曰: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 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 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 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 有飞鸟之象焉,有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;上逆而下顺也。 'qyzRkxj#
jv<q"ROq
象曰:山上有雷,小过;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
`U @K5
-$.`q&`h'
初六:飞鸟以凶。 )e''4h
象曰: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 ,hIoy!|
aj
F~Jvs<)
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;无咎。 w3+b^8
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过也。 PK\dwS+
Ri^< |